“……”
程吟忍不住笑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推他:“叫你不要喝酒,臭死了。”
“真的吗?臭吗?”隋风故意对着他哈气。
程吟白`皙的面皮迅速地红了,仿佛染了胭脂似的,分外妩媚。
“哥,你太讨厌了!”
这句话说出来像在撒娇。从小到大,程吟一直喜欢对他撒娇,乐队其他三个人还笑过他,说程吟是他养的小狗狗、小宠物,只有白晚面无表情,从不跟着起哄。那时隋风还觉得白晚在吃醋,暗暗欢喜。现在想起来,简直是一场笑话。
白晚那人,根本不懂什么是感情,又怎么会吃醋?
一切只是自作多情。
一想到白晚,想到前阵子的偶遇,隋风的心像浸在了冰水里,什么兴致都没了。
程吟还倚在他的胸前,推着他往客厅走,从脖子到耳垂全是粉`嫩嫩的,一低头就能触碰到。
在客厅站定后,隋风深吸了一口气,轻而坚定地将程吟推开了。
程吟僵了一下,缓缓抬起头。
隋风一对上他的目光,就像触电似的飞速弹开了。
这气氛太奇怪,隋风顾左右而言他:“饭好了吗?吃饭吧!”
饭上桌了。土豆烧牛r_ou_、宫保j-i丁、干煸四季豆,西红柿蛋汤,都是家常小菜,也都是隋风喜欢吃的。
程吟给隋风盛了一碗饭,轻声说:“你先吃吧,我去收拾一下。”
昨晚他其实就已经收拾了一波了,昨晚隋风说是要聚餐,不知从哪儿回来,醉得一塌糊涂,吐了无数回。程吟连夜将他的衣服裤子连同床单都洗了,搞到凌晨三点才睡。
但他早也习惯了。
他走进卧室,把隋风脱掉的背心捡出来,放进洗衣篓里,又找了一件干净的短袖出来,扔给隋风。
“穿上吧,小心着凉。”
“谢谢。”隋风顺从地接过衣服,飞快地套好,那只雄鹰被遮住了头。程吟看了他的臂膀一眼,又转身走进了卧室。
他打开窗户,让夏夜微凉的风透进来,驱散酒气,也驱散一下心头的绮念和憋闷。
他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要维持多久,若有似无的小暧昧,看似咫尺,实则天涯,当初是他自己的选择,现在却快要受不了了。三年前跟着隋风搬进这里时,他还以为是他们新生活的开始,是他们乐队的新开始。没有出道又怎样?没有名利又怎样?他们还是可以自由自在地唱歌,简简单单地生活不是吗?而且,参加比赛之后,他们乐队的名气比原来大多了,根本不用为生计发愁。可是隋风仍旧不快乐,一点儿都不快乐,虽然酗酒的毛病在程吟的看管下好了很多,却时不时仍会喝醉。程吟知道他还想着白晚,还希望白晚能回来,只是他抹不下面子,解不开心里的结。既然隋风做不到,那就让他来做好了。他愿意为所爱的人付出,牺牲,他愿意成全。可是,隋风连这个机会也不给他。程吟真的茫然无措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什么,他原以为只要一直陪在隋风身边,总有一天能占据白晚的那个位置,就像他成为“狂野乐队”的主唱一样。可是三年了,每当他以为快要成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其实还在原地。更可怕的是,他也走出不来了。他好像画了一个圈,将自己牢牢地困住了。
这样的僵局,总有一个人,或是一个契机要来打破的,不是吗?自己还能忍受多久呢?
这时,隋风低沉的声音在客厅响起。
“程吟,你过来一下。”
程吟被惊了一下:“怎么了?”
“我有事跟你说。”
程吟的心怦怦地跳起来,他突然有了一种预感,隋风要跟他说一件重要的事,而这件事关系着他们的未来。
他突然迈不开步子了。
隋风却很有耐心,也不催他,静静地坐在客厅里,脚边不知何时放了一个公文包。
程吟终于还是一步步走出了卧室,在隋风身边坐下来。
“哥?”
隋风盯着他的黑眼睛,仍旧那样纯真无邪,明亮干净。世事变幻人心难测,很多东西都变了,这个人却矢志不渝地跟在他的身边,仿佛从来没有变过。
他对他太好了,又太别无所求了。以至于自己再也无法假装视而不见,这样自私下去了。
隋风沉沉地叹了口气:“小程吟,这么多年,难为你了。”
这个称呼,程吟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了,他的眼睛顷刻之间又红了。
隋风伸出手,用粗糙的拇指按了按他的眼角:“瞧你,这么大的人了,还是动不动就哭。”
程吟眼角一热,颤抖着声音说:“我哪里大了,我不是还是你的小程吟吗?”
隋风没有反驳,只深深地凝视着他,仿佛要透过他的皮肤,抵达他灵魂深处的禁地。他感觉自己所有的想法、爱恋、深情,都要在这灼热的目光中无所遁形,化为灰烬了。
程吟的心剧烈地跳动着,简直要冲出喉咙。那一瞬间,他突然有了一个荒谬而大胆的猜想,难道?
这想法让他全身都烧了起来,脸更是烫得可以煮j-i蛋了。
“哥!”他喃喃叫道,下意识地去捉隋风的手。
隋风却先一步握住了他。
“……”
“你看看这是什么。”隋风抓着他的手,提起了那个公文包。
“打开看看。”
程吟怔了一下,但还是依照隋风的话打开了包,从里面哗啦掉出来几张纸,轻飘飘落在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