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世事难料,大抵是这样了吧,邬雅想。行刑的那一天,天气特别的好,晴空万里飘着朵朵白云,二房一干人等包括淘华、邬雅,都被压着送往刑场,淘华转过头对邬雅说:“你后悔吗?”是的,你后悔吗?后悔跟着我,后悔卷入了那么多你本不该承受的阴谋中,却得到这么一个结果。
邬雅摇摇头说:“不后悔。”我从不后悔认识你这么一个人。
行刑的前一刻,邬雅却发现法场上方的云端站了两个人,嗯,应该是两个鬼吧,一袭红衣的芳菲扑倒在云端边缘上,伸着一只手对着这边大声的哭喊:“淘华,你为什么这么傻!”芳菲的旁边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道袍的道士,那个道士一只手死死地扯着芳菲,让她没办法从云端下来。
邬雅觉得这场面太诡异了,首先自己竟然光天化日下看到了鬼,还是两只站在乌云上飘着的鬼。其次,那个道士竟然长得跟朱老板及为相似,虽然那个道士仙风道骨,高高瘦瘦的样子,而朱老板却胖成了一条猪样,让邬雅一直都以为朱老板的真身是一头猪妖,但如果这么肥的人和现在所看到的这个高高瘦瘦的人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也太扯淡了吧,这只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专挑瘦的下手。
那边那个道士对着芳菲说:“你现在都看到了吧,你所恨的人真的值得你去这么恨吗?你的父亲已经病死了,你的弟弟为了帮你报仇连自己的性命都丢了,当初你死后化成厉鬼,执意要去报仇血洗苏府,幸好当时我逮住了你,十二年了,我们的赌约结束了,你输了,从此以后你就跟着我潜心修道,重回正道吧。”
“不!”芳菲大叫着说:“我要下去救淘华,他是我的好弟弟,之前是我误会他了,我不能袖手旁观。”
那道士说:“缘起缘灭,生生死死,一切皆有定数,你死了,是命中注定的,他的死亦是命中注定的,你若是要强行去改命的话,会遭天谴的,这天谴不但是你要遭受,连着你弟弟淘华也要一起遭受,现在他死了,自然会去轮回,这辈子他积了不少德,下一辈子他自然能做一个大富大贵之人,过上平静安详的生活,你去救他,不是在帮他,而是在害他,我们还是走吧!”
“不!”芳菲固执地哭倒在地上,道士叹了一口气,从怀中拿出一根桃木簪子,挽起芳菲的头发,把桃木簪子插在盘好的秀发中,说:“这是千年桃木做成的簪子,你的怨气之大已经超越了一般的厉鬼,现在我用这根簪子镇住你的煞气,帮助你重回正道,希望你以后能潜心修道,忘记前世的所有烦恼和怨恨,重拾你心中的善良和正直,最终能修成正果。”然后,载着芳菲和道士的乌云徐徐飘远了。
邬雅看得真切,刚刚道士别在芳菲发髻上的簪子正是芳菲平时经常佩戴的簪子,芳菲经常穿得浑身上下一遍红,唯一的其他颜色便是这根坠着黑珍珠的簪子了。
邬雅转头,用嘴型向淘华无声地说出了最后的话:“淘华保重,一路好走。”
“咔嚓”一声,一整排的刽子手手起刀落,邬雅和淘华,两人同时丧命于刀下。
林意幽幽地转醒,一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办证厅内,自己原本的身体里,旁边的珍子转过头嘻嘻地说:“外聘的,你终于回来了。你去了大半个下午,再不回来我就顶不住了,你知道吗?我一整个下午都没来得及刷手机,拼命的干活,我把我们两个人的活都干了。”
林意无语。
珍子继续说:“你没被芳菲撕了,真是太好啦,你是自然病死的吗?”
林意说:“不是,我是被人咔嚓砍头死的。”
这回轮到珍子无语了:“唉,第一次试验没控制好,没想到你被人砍头死同样能回来,真是大命。”珍子又说:“你去了那么久,应该在那边待了好长的一段时间了吧,那你是不是知道了芳菲很多的秘密呀!我们也只是知道个大概,这家伙从来都不提自己的身世,一说就翻脸,哎呀,你快点跟我说说她的事情。”
林意扒拉开珍子凑过来的八卦脸,说:“你还是好好工作吧,这么八卦干嘛,老扒拉别人的隐私是不道德的事情。”然后林意坐起身,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工作。
突然,林意想起来,今天刚好是故事里苏家二房被抄斩的日子,苏桃花和邬雅都是今天丧命刀下的,莫非是因为日子刚刚是重叠的,所以即使是死于非命但也能刚好穿回来?想起这些天芳菲的反常行为,也许,芳菲早已不恨并爱着单纯的淘华了吧。
或许就珍子看来,他的这一个下午只是一段普通的穿越之旅,就像做了一个梦一样,梦醒了就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对于林意来说,这是一段永远无法忘记的经历。
再见了,那个梦中的单纯挚诚的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总结一下□□厅众人的真身,朱老板不是猪妖,他本是一修道成仙的道士,可惜没关系,又只是最低级的散仙,被派到鬼怪界做领导了。芳菲是厉鬼,薛定谔是恶婴,珍子是兔妖,翠花是望夫石,算是鬼吧。
☆、第三十二章
“你好,老伯伯,这里没人,这边请。”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