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答,又切了两首,轻快的音乐响起,她才拍拍手靠回椅背:“好了。”
老狼的《想把我唱给你听》。
曲风轻快,歌词温暖。程洲听了前奏就记了起来,他手搭在方向盘上,注视着前面车子,嘴角似笑非笑,也不转头看她。
宿忆问:“好听吗?”
程洲说:“我不懂这个。”
“我懂。”宿忆说,“我觉得好听。”
程洲说:“是吗。”
宿忆说:“一首歌是否好听,首先旋律要悦耳,其次要看一起听的人是谁。”
程洲转脸看她:“说得你好像很懂似的。”
宿忆面不改色:“那当然,我入这个圈子之前本来打算走音乐这条路。”
程洲问:“后来怎么改了?”
“要求太高。我风格比较趋向于灵魂歌者,用心感受,不在意表面技巧,他们跟我不是一道上的。”宿忆说。
程洲低笑出声。
侧脸坚硬的线条柔软起来,嘴角微弯,整个人轻松随意。
宿忆看得有点发愣。
程洲转脸看她,就对上一张盯着他发痴的面孔。
“帅吗?”
“嗯?”
程洲问:“你这么看我,我帅吗?”
宿忆神色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