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特此鸣谢来自那美克星的地雷~炸的圆月各种神清气爽~立马日更奉上~p.s.杨大力这个人不是偶原创的哟~
☆、险境里重逢
王怜花虽然年纪轻轻,但从来就不是好说话的人,纵然面对生死一线,不谈谈条件,也未免太不是他的行事之风了。更何况他深知答应的太容易了,更会显然让人有些不放心,干脆乘机谈些条件,表示各有所求,让金不换也放放心。
“好说好说,王公子现在就是我的衣食父母,就算是要我做牛做马,也是应该的!”金不换做事,从来不问别的,只问哪件事好处多,就做哪件。只要有好处,别说是声色俱厉的瞬间变脸成拍马堆笑,就算是叫他立刻跪下来舔别人的脚趾他也绝对做得出来。
听到王怜花提条件,金不换的一只独眼里果然流露出得意之色。
“第一,杀杨大力!”王怜花眯了眯眼,面上的杀气一闪而过。
自古机关术数,若论精密细巧,墨家之术毫无疑问首当其冲。可机枢转纽,总离不开人力的操控。而年复一年,人力总有尽时,再精巧的机关暗阁,也总有化为腐朽,再也不能运作的一天。墨家人个个痴迷此道,想一举突破这个局限,打造出一个可以完全不用依赖人力,又能运行千百年的机关之城。最后穷尽几代心力,耗费无数心血,终于借亘古不改的流沙之力,方在大漠之下,建起了这座万年不腐的“沉墨阁”。
只可惜,这等绝世之作,尚未成型便遭天妒人怨,一夕之间,墨家人尽数离奇丧命,“沉墨阁”还来不及传世,就永远的沉寂在黄沙之下。
王怜花于三年前得到这个消息开始,不惜在快活王眼皮子地下冒险行事,花了无数物力,又牺牲近百条人命探查,才小心翼翼的寻到这聚集墨家所有机关术数精华之处。那时杨大力在洛阳城外的精舍大火中死里逃生后,王怜花便将他派往此处打理重现人世的“沉墨阁”。
他之前打算独自脱身时之所以毫不担心大漠无情,甚至连水粮都不甚在乎,就是仗着自己在“沉墨阁”的布置。此事做得极为隐秘,江湖上并无人知晓。可如今金不换大模大样的反用“沉墨阁”来暗算他,不是杨大力出卖他,又会是谁?更何况,除了他王怜花的手下,又有几人还能用出“蜃楼咒”?
金不换一竖大拇指:“王公子慧眼如炬,果然高明!”其实,他也知道,“蜃楼咒”一出,自家人知道自家东西,定然是瞒不过王怜花的。只是,能占得便宜他绝不会少占,能拍的马屁他也绝不会错过。
王怜花眼中厉芒突现:“我手底下,容不得吃里扒外的东西!”
“那是那是!他既然敢背叛王兄,那就是背叛我金不换,就算王兄不说,我也第一个不放过他!”金不换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口中的称呼已经从王公子变成了王兄,改口快得几乎全然不记得正是他自己和杨大力串通,还出谋划策利用已经属于王怜花的“沉墨阁”内机关,在大漠上反过来暗算他。毕竟,于他而言,现在杨大力已没了利用价值,死了反而还少了一个和他争“无敌宝鉴”的人,还能顺带讨好王怜花,何乐而不为。
此人脸皮上的功夫,王怜花是早就领教过了,无论别人如何讽刺,他都有本事如沐春风,当下也不愈多费力气去戳穿他,只淡淡的敛容一笑:“那此事,就偏劳金兄了。”
“应该的,应该的。”金不换的头都快点的掉到地上了。
“要是真掉下来到好了。”王怜花心里暗自咒骂,面上露出来的笑容,却仿佛是真的见到金不换的头掉下来那般高兴:“这第二条么……金兄,小弟都几天没吃东西了……”
金不换先是一愣,随机哈哈一笑:“对对对,是兄弟考虑不周,该打该打,实在该打!兄弟这就为王兄准备酒肉。”
金不换嘴上左一个“王兄”,右一个“王兄”,却似乎完全忘记了身心俱疲的王怜花现在还赤着上身,一头沙土的坐在地上,似乎一定要等王怜花开口。可王怜花哪怕向他再要一件衣服蔽体,金不换就会立刻把这当作第三个条件,高高兴兴的用一件衣服把他打发了。王怜花又怎会看不出他的盘算,又怎会如他的意。
不一会儿,酒肉都送到了。
沉墨阁里,酒,是极好的波斯葡萄酒,肉,是上等的小牛腰肉。酒,只有一杯,肉,也只有一碟,俱放在一个白瓷托盘上,端着托盘的,倒是熟人。
苏苏一身胡姬的装束,露着一截纤细的腰身,原本略带戾气的眉梢此时别具一番异域的风味,屈身托盘,侧蹲在王怜花身前,挺出的曲线,婀娜多姿。
王怜花腹中饿极,以手抓肉,吃的却极斯文,不但每一口入口前,要将肉片细细的卷成小卷,入口后更是细嚼慢咽。小小一碟牛肉,他竟吃了整整一炷香的时间。明明光着身子,却好像状元郎出席琼林宴一般从头到尾正襟危坐。看的金不换也不禁两眼发直。一直低着头的苏苏,先是从眼角偷偷的瞥他一眼,随即立刻垂下目光,隔不多时,又忍不住再偷看一眼。
咽下最后一片肉,王怜花搭起三指,拈起酒杯,手腕轻转,鲜血般的酒浆在杯沿挂出丝丝嫣红,酒香中抬头一饮而尽,这才勾唇一笑:“苏苏姑娘若是一直都这般装扮,这般醉人的风姿,怜花纵有妙手,也扮不像了。”
苏苏闻言噗哧一笑,眼波流转,柔声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