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君家府邸中一片静默,赵胜旁边围着十来个心腹食客,赵汶和赵丽姬在一旁立着,众人议论纷纷,正在商讨招嬴过入赘平原君家这件事。
花园荷池中锦鲤倏忽而动,丽姬一脸迷茫地循着鱼儿游动的身影出神。
“伯父,表妹丽姬她并不想和嬴过成婚,这该如何是好。”
赵胜长叹一口气,看了看旁边的心腹门客,微微皱起眉头,苦恼地说:
“当初设置比武招亲,只为了教训嬴过这小子,却没想到他脉力修为如此深厚,竟然闹出这么个结局,都怪我这个当爹出了一个馊主意。”
食客们听见赵胜唉声叹气,心情也大都不好,都在绞尽脑汁想着法子。
半饷过后,平原君急不可耐地喃喃问道:
“平日里你们的鬼点子不是挺多的么?今日怎么都成哑巴啊!”
其中一个叫李同的食客站了出来,看了一眼赵丽姬,然后盯着平原君开口说道:
“主人不必忧心,待小人散些钱财出去,雇几个一等杀手,今夜便能将公孙过的套进麻袋中扔进江里。”
平原君赵胜一听,点了点头开口问道:
“需要多少钱?”
李同伸出五根手指头,意思是需要五百金,其余门客神色大变,心里很是羡慕他,不经意间便从赵胜身上宰了五百来金,这次可赚大发啰!
“好,此事就交给你去办,千万别走漏风声。”
平原君握拳敲在石桌上,心中已经拿定主意要弄死嬴过。
“属下一定将此事办妥!”
就在这是,赵丽姬猛然转过头来,死死地盯着献计的李同,破口大骂:
“混账东西,你居然敢害我夫君,脑袋不想要了么?”
李同顿时吓得跪在地上,唯唯诺诺地叩头。
赵胜一脸蒙圈,看着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宝贝女儿,疑惑不解:
“是你不愿意和公孙过成亲的,唯有杀了他才能让此事平息下去。”
赵丽姬的俏脸上不知何时浮现出一抹红晕,低着头呐呐地说道:
“谁说我不愿娶他,反正不许你们伤害他。”
说完后,丽姬便兀自离开了荷池边,去的方向居然是嬴过的房间。
众人看见这一幕,丈二摸不着头脑,赵胜朝门口挥了挥手,让他们先下去,嘴里却在喃喃自语:
“丽姬到底想干什么?”
来到嬴过房前的赵丽姬连门都不敲一下就闯了进去,冲到嬴过身前,领着他的领子露出美艳但奸诈的笑来:
“公-孙-过、、、、、、我要你一辈子当我的奴隶!”
说完,气冲冲地夺门而出,好像她跟嬴过已经结下了血海深仇,一辈子都扯不清干系。
嬴过挑了挑眉,他从未见过如此彪悍的少女,虽然有着魔鬼身材,如花似月的容颜,可是性子里争强好胜,爱玩爱闹更胜过一般男子。
“入赘平原君家?赘婿?得了吧!开什么玩笑?老子好歹也是铮铮铁骨的秦人!”
嬴过望着刁蛮任性的赵丽姬背影,嘴角抽搐。
“虽然自己现在无家可归,也不再是秦王孙,但总不至于落到这等田地吧!反正一句话,誓死不当赘婿!”
就在嬴过兀自咕囔着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串花枝招展的丫鬟,脸上笑嘻嘻地朝着嬴过呼唤道:
“姑爷好,让奴婢们给您量量尺寸,准备新衣。”
看见她们圆圆的脸蛋红彤彤的样子,嬴过感觉特他么走心,这简直是**裸的讽刺啊!
为啥子这么说嗫。
入赘婚就是男方到女方家里落户,也称为“倒插门”或者“招女婿”,这种习俗是指男方落户到女方家,这种婚姻大多都是因为女方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而招女婿上门。
官方一直把赘婿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社会的二等公民,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守戍。
这种入赘女家的男子常会被人瞧不起,讥讽他是“卖大灯”。如果家族遇到重要节日,各家的大灯上都要写自家的姓氏和郡望或堂号,如洪姓则在大灯一边大书“洪”字,另一边大书“敦煌”二字。入赘女家之人,每遇节庆之时,大灯上就不能书写入赘者原来的姓氏和郡望,而要写上女家的姓氏和郡望,所以俗之人讥讽入赘者为“卖大灯”。
作为一种婚姻形式,赘婚弥补了男娶女嫁的不足,有着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原本应受到社会的肯定,但由于封建观念作怪,再加上封建律法的推波助澜,赘婚反而受到社会的歧视,蒙受了不应有的耻辱。
就如同现在的嬴过一样,虽然面对着脾气不好但美若天仙的丽姬,心里边痒痒的,但入赘的名头实在不怎么样,所以他作死不从。
见侍女们蜂拥而上拉扯着他的衣服,在他全身上下比比划划,量来量去,就好像在量着什么四四方方的东西,让人感觉格外不爽。
半饷过后,侍女们已经确定嬴过全身尺寸,朝门外嚷嚷着:
“给姑爷收拾房间,每个角落都要打扫得干干净净,听小姐说,姑爷可是个有洁癖的人。”
“是”侍女一片应和之声。
听见此话后,嬴过瞬间咋舌,没想到赵丽姬连他这么小的细节都给打听到,肯定知道他以前在魏国安邑尚贤居住过。
闹腾了大半天,侍女们纷纷散去,嬴过走到门边,朝外面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关上房门后开始思考自己的逃婚计划。
“都怪自己当时手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