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典史大人继续充当着英雄的角色,催动坐下马向着对面冲来,他的眼睛已经被银子烧得通红,浑然不觉对面发生的变化。
他没有注意到,他身后的民壮班头和衙役班头们可都看得明明白白,没办法,这群人每日行走于街市之上,靠的就是一双眼睛,所谓光棍眼赛夹剪。练就了一副查看风色的好本事。见对面转眼之间立刻摆出了一副以命相搏的架势,这群人不由得便悄悄的放下了脚步。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不能惹,什么人可以随便欺负,什么人必须要笑脸相迎,他们清楚的很。
眼前这伙人是是不是要笑脸相迎还说不好,不过看着这个阵势,绝对是属于不能招惹的那批。
可惜,典史大人没有他手下这群人的江湖阅历。于是,悲剧就这样的发生了。
“噗噗噗!噗!”
四名长矛手向前快步奔跑几步,拦住了单人匹马想要冲击南中军阵型的典史大人。更不搭话,挺矛就刺!
可怜那典史,方才还在胯下那匹骟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那马儿吃疼不过,正在向前狂奔,正好迎面撞上刺来的四根长矛!
两根长矛刺穿了典史的身躯,两股血箭立刻喷了出来。另外两根长矛刺中了马匹的胸腹,那马吃疼不过,一声哀鸣倒在地上翻滚了两下,眼见得是不能活了。
而典史大人,则是无比狼狈,先是被长矛刺穿了身体,五尺长的丧门枪枪头,将他身上披着的棉甲轻松刺穿,(倒也不是说长矛有多么的锋利,大家可以计算一下,长矛刺出时的速度,再加上他策马奔驰的速度,按照牛顿的什么什么加速度定律,不好意思,初中物理学的那点东西早就还给了老师。)长长的矛头满是鲜血在他的背上显露了出来。
之后则更是骇人。两名长矛手也是多年并肩作战的战友,深知如何利用这样的机会最大限度的打击对手的勇气。二人一起吐气开声,前手向上提,后手猛向下压。“嘿!”两杆丧门枪将典史从马背上硬生生的提了起来,矛头在典史的背上交叉着,向下流淌着兀自冒着热气的鲜血。这样的一幕惨烈场景。吓得后面跟随的那数百人无不瞠目结舌。
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的事情,典史大人就变成了人家长矛上的串烧,我们又该怎么办?
看着被两名长矛手合力甩到地上,还在痛苦的扭曲着身躯,在满是自己鲜血和马匹鲜血的地面上徒劳的挣扎着,试图向县城的方向逃去,一只手还在半空中抓着什么,口中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喊些什么,想来是在叫“救命。救我。”之类的话。但是,在如此强横的武力下,又有谁敢于拿着自己的小命去和别人的长枪去碰?
“原本以为很多村庄寨子看起来是民,实际上见到过路的商旅客人财货多的时候也不介意偶然兼当一下拦路收买路钱的好汉。莫说是保镖护卫少的弱商百姓,就是高举着大明旗帜的官兵粮饷也敢打劫。想不到,县城里的人也是如此不堪!”
百余步外,在方阵中勒马观看的陈天华,冷笑着合上了手里的单筒望远镜。
“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营官邓先达低声请示着。
“来而不往非礼也,要是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怕是以后我们每次走到这里,都有人出来收买路钱!这新安县境内大大小小的围子那么多,县城只是其中一座而已,要是每一座围子都出来向老子要钱,打劫老子的队伍,那老子还干球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