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可以。”女孩笑眯眯的再添了一句:“我不嫌弃。”
老王霎时捂着胸口不能说话。
“你妈妈允许吗?”
“当然啊,我妈妈说过要帮助别人的嘛!”
于是,在夕阳的斜晖中,一辆车上,一个女孩捉着司机的耳朵,大喊大叫。后面两位乘客好整以暇。
“笨叔叔,左拐!”
“哎呀错了!右拐!”
“对对对,直走!”
“啊呀过啦!”
“停!”女孩终于舒了一口气:“笨叔叔,总算到了。”
老王趴在方向盘上,摸着自己的耳朵,问:“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你知道这个做什么?”阿芙凑上前去。
老王闷闷的:“没有,我得记住你。”
阿芙朗声大笑,带着几分偏偏侠气:“叫我阿芙就好啦!笨叔叔,大恩不言谢。”
老王就差没晕死了。
这孩子气人的本领和浮华不相上下,以后一定是个人才。
阿芙欢快的蹦下车,挥挥手,又指了指自己家,像只小鹊儿叽叽喳喳:“你们先进去,我阿妈在家,我要去给央姐姐送花,笨叔叔,吃饭的时候,多吃点鱼呀!可以使人变聪明的!”
老王挂了。
浮华有条不紊的替她关上车门,提步问:“要不要我同你一起?”
“不要不要!”阿芙摆摆手:“我自己就可以的!”
阿芙笑的时候有两个酒窝,唇角仿佛带着春日的骄阳还有万顷春光,是那种动人的,有生机的,有感染力的,就好像里头便是春光满地,春风十里。
浮华不禁也微微弯了弯嘴角:“你笑起来特别像一个人。”
阿芙若有所思的低头,随即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笑只要让别人开心就行了呀!”
“嗯,我答应她,不要让她伤心的。”
“她对你很重要吗?”阿芙问。
老王想说话,却被宋熙白一手抓住,摇了摇头。
老王干脆别过头去,只捂着心口。
浮华脸上的笑和从前一样,并没有因为阿芙的疑问而黯然半分,他神姿焕然,高大的身影立在夕阳里,安静的微抿着嘴角,他一字一句的,款款落下话音:“对,很重要的,不能失去的——有若生命。”
“那她不在你身边吗?”阿芙偏着头,抵着花。
“可惜不在。”他歉疚的笑笑,“可是我一定会找回来的。”
“一定。”
就像爱情,你大可不必焦灼的去拥抱你爱的人,就像你不必学着飞蛾急着扑明灭的火焰,你只需要安静的招呼着晨曦,送走夕阳,与彩霞告别。捧着一杯清茶,数着日子似水绵长。你一定要知道,他就在你身边——只要你们互相爱着彼此。如果你们之间相隔着千山万水,他的心也会紧紧的缠绕着你,不舍得离去,他会守候着你,时时刻刻霸占着你的心绪,让你的脑海里满是他的音容。如果你们已经在一起,他会安静的陪伴着你,会在时光之中细数着你的变化,开着玩笑说嫌弃你,却依旧执着的拉着你的手与你慢慢变老。他会记得你的爱好,你的话语——哪怕他已老得什么都已记不起。
其实爱情就好像醇香的巧克力,在岁月的耳鬓厮磨中缓缓老去。
他这般的笃定,是无可怀疑的相信,此生她是唯一。
所以他不急。
他知道,爱一个人可以不必要是轰轰烈烈,海誓山盟,他可以在慢慢的岁月中,让爱情细水长流。
“央姐姐你看这花好不好看?”阿芙笑着跑进院里。
“好看。”未央从屋内找来一个花瓶,盛好水,再掬了把洒在花上。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仪棠接过花瓶,细细瞧了,方赞:“淳朴无华才是最美!”
未央笑着掸了掸水,在阿芙头上点了一记:“告诉你阿妈,我们已经吃过饭了,今天就不一起了。”
“是呢。”阿芙一面躲开一面拉着她的手摇晃:“我们家今天来了客人,嗯,还有一个笨叔叔!”
“有多笨?”仪棠凑进了问阿芙。
“嗯…”阿芙支着脑袋,仔细找着词语来描绘:“就是…就是…他开着车走直线都可以撞到歪脖子树上!”
老王打了个喷嚏。
但是短暂的岔子并没有阻挡老王的无限感慨。
“哎呀,还是得出来看看啊出来看看!你看,今天撞我的歪脖子杨树多么的秀美,看这乡村的风光,啊呀呀!看这湖多么清澈,这人多么闲适!我激动的简直语无伦次!”
终于,王郎才尽了。
浮华早已不知喝了多少杯茶,熙白走了多少圈。
老王说:“作为一个老农翁,我得去拜访拜访左邻右舍!”
宋熙白抿着嘴一手拦住他:“够了够了王疯子,知道你憋闷久了,但是也不用这样撒欢儿。”
“唔…”老王若有所思的驻足,低头看了看腕表,掏出手机拨号:“喂老丁头啊,这几天我们回不来的话,你帮忙照看一下,诶诶,记住,看住那群躁动的老油条,别篡位了。”
经典的老王风格。
老王又若有所思的:“诶,你说入乡随俗,是不是我们都要取一个村名啊?我叫王二狗,诶,老宋你叫宋狗剩,浮华你叫方铁蛋好不好?”
“方铁蛋…”浮华捂嘴,只是笑笑走了进去:“好了,吃饭了。”
当天晚上,话唠阿芙和笨叔叔老王聊得热火朝天。
老王说:“我认识一个姐姐,她特别喜欢喷水——就像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