毯上。
一周后我收到一个来自国内的包裹,包裹里是妮娜那本熟悉的《圣经》,同时附着程睿敏一封短信,信中说最后的日子孙嘉遇一直把它带在身边,直到去世。
我慢慢地翻开,柔软的羊皮在我的手指下发出细微的轻响。烫金的羊皮封面,因为无数次的摩挲抚摸,褪色磨损得十分厉害,尤其是四个书角,已经破得露出下面的底色,却被人用透明胶带细心地粘补过。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心电感应,我下意识地揭开那些胶带,拆开封底,果然,一张照片轻轻飘落在桌面上。
照片上是二十二岁的我,正靠在一架钢琴上,对着镜头笑得肆无忌惮。
翻到背面,我看到一行黑色的字迹,上面写着:我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落款是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我满怀伤心离开奥德萨的日子。
世界在我眼前逐渐褪去缤纷的色彩,最终变成了黑白两色。
我记起那张被我烧掉的纸条,原来他是想用那些空白告诉我,他能为我做的,只有这么多。
可惜当时的我,以为自己从此看破红尘,看透了男人。
那时太年轻,我不懂。
如今我终于明白,却已经太迟太迟……
人们都说,奥地利的春天是世界上最值得留恋的春天,窗外此刻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西斜的日光透过白纱窗帘,在墙壁上留下模糊的光影。清风透窗而入,带来孩子们银铃一样的笑声。
我却听到心里细碎的一声轻响,仿佛就此关上了两扇冷宫的大门,所有的心事终化灰烬,关山万里,从此再无任何心愿。
伸出手,我看得到手心里流沙一样逝去的旧日时光。我曾经遗失在奥德萨的爱情,十个月的时间,竟成为一世一生。
原来爱一个人,由人由天,就是由不得自己。
那些属于生命里美丽的瞬间,当时并不觉得珍奇,可当我回头时却发现,原来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
奥地利的冬天也多雪,但是我再没有遇到一场雪,大得过当年喀尔巴阡山麓那场雪。
我也再没有遇到一个人,象他一样爱我如自己的生命。
那个吉普赛女人对我说:你的身体在一处,心却在另一处。在神的驱逐下,永不停息地流浪。
原来一切早已注定。
我认了命,反正怎么过,都是一生。
我的名字对你有什么意义?
它会死去,
象大海拍击海堤,
发出的忧郁的汩汩涛声,
象密林中幽幽的夜声。
它会在纪念册的黄页上
留下暗淡的印痕,
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
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
它有什么意义?
它早已被忘记
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
它不会给你的心灵
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
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
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
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
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普希金《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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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版出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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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今夜我不会遇见你
罗茜在b大四年,名声一直不怎么好。客气的,说一句她fēng_liú债太多,不客气的,便直指她道德败坏,以玩弄异性感情为乐。别人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和根据的,从大一到大四,两件惊悚的fēng_liú案足以让她全校闻名。
第一件,发生在罗茜大二那年。一个新闻系的男生,因为爱上罗茜而和女友分手,结果那个女孩一时想不开,半夜爬上女生宿舍的天台。幸亏被同宿舍的同学及时发现,没有酿成悲剧,最后涉案三人都脑了一个灰头土脸,各背了一个处分。罗茜同时还得了一个外号,叫“名誉校长”。意思是说,b大的校长走出来,不一定人人都认识他,但是罗茜这个人,却是校内大名鼎鼎的新闻人物。一提到罗茜的名字,几乎每个人都会反应:哦,就是中文系那个长得有点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生?
最后这件事,则完全演变成一场血光之灾。身为中文系大三学姐的罗茜,是主角之一,另一个主角却是一名大一新生,政经系的黄炜。
出事那天,已临近寒假前夕,大寒刚过,北京城内大雪初霋,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季节。黄炜冒着寒风在女生宿舍楼下苦等罗茜四个小时无果,在晚饭前后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从羽绒服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德国军刀,当中切断了左手两根手指,霎时鲜血喷涌,宿舍楼前顿时渣炸了锅一样,吵吵嚷嚷乱成一团,有被满地鲜血吓得号啕大哭的,有扑上去帮忙止血的,有狂奔而去找老师的……黄炜在众人的包围之中,依然声嘶力竭喊着罗茜的名字,情绪激动地质问:“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后来黄炜被送进医院,两根手指万幸是接回去了,可是功能却打了一半折扣,恐怕终生再无法完全伸直。
事发时,罗茜就躺在宿舍里,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小说,因此楼下的喧扰混乱她一直充耳不闻。知道舍友打饭回来,告诉她惨剧发生的经过,罗茜的目光才似乎呆滞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人呢?”
“送医院了。”舍友回答。
她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重新塞上耳机,翻个身照样读她的小说,完全没有看到身后几个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