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离开?”
“我不打算走了,以后在这里蹭吃蹭喝,过一回舒服日子。”
“哥哥!”何忆竟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只叫得那一声,一颗心都要灼烧起来,“哥哥能留下来太好了。”
他紧紧抱住何思,何思并没有躲,任由他抱着,空气中极是安静,只留下别后重逢的喜悦。
“哥哥……”何忆犹豫着,终是第一次说出那句话,“我爱你。”
何思道:“我知道,但我不爱你,我只是你哥哥。”
明亮的双眸暗了一暗,随即又坚定明亮着:“我知道,只要哥哥在我身边便好。”
这样也好,所有的罪,由他一人来担。
他们本来,就该不离、不弃。
第一百二十三章:回春篇
这繁华纷乱的红尘里,形形色色之物多得令人眼花缭乱,虚虚假假之事磨得人心绪凌乱,可那些形形色色,虚虚假假又是那么不可或缺,缺了,这红尘便不是红尘了。
蓝熙如是之想。
蓝家不知从第几代便开始行医,世世代代传下来,在整个皇城也是名门医家,每一代都有子弟选入宫中为御医。
作为伺候皇家的医者,即便每日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为那些皇族贵胄诊些小伤大病的,那依然是整个家族的荣耀,天赐的福分。
只是蓝熙却不如此想,他从小乖戾,想法古怪,即便展露了惊人的医术天赋,竟是不往正道上走,那些救人疗伤的医术不专心学,却一心专注春药研制。
父母族人斥道,那等下作之事,有辱家门。
蓝熙不以为然,若这世间医者只能救死扶伤,那这红尘嚷嚷的尘世岂不太过乏味,它需要一点更重的色彩来装饰。
那时他只是十几岁的少年,性情依然乖戾,认定的事无人能让他改变,又往往能做出点惊人的事来,族人也就放任了他如此。
再如何乖戾聪明,也只是个衣食无忧的大家公子罢了,还未尝过人间的疾苦心酸。
十五岁时,他受诏入宫,不为医病,只因他的天赋不知为何入了宫中某位贵人耳中。
他很快适应了那样的生活,富贵奢靡的宫廷后院里,什么样的龌蹉肮脏事都见过了,只因他研制的东西就是为那些下作之事而生的下作之物。
怎样的药能产生如何效果,如何的比例更能让人欲罢不能,又是怎样的配置能让人沉迷在欲海中慢慢死去,在那些表面尊贵美丽的主子的指导下,他的天赋得以完全展现,发挥得淋漓尽致。
却能在稍有风声走漏时又将自己撇得干净。
他年纪轻轻,看着皇帝后宫的种种龌蹉肮脏之事,觉得这红尘浮云越发的有趣,简直跟看戏一般,他是这些精彩戏目背后最出色的乐手。
只是这些东西看得多了,就觉浮世红尘里的情爱欢娱都似一幕幕的戏码,他是看戏的人,故事都是看看就过去了,对那些人穷其一生追求的名利金钱情爱生不出一丝兴趣。
甚至是他研制的那些春药,让人欲火焚身也好,欲罢不能也罢,他都丝毫产生不了这样的感觉。在他眼里,女人男人都是一样,床事就如吃饭一般,只为饿时能填饱肚子,吃什么并无差别。
他觉得自己永远不会产生那样强烈的yù_wàng,这红尘凡事在他眼里不过就是一曲戏目,他只是在幕后增添声色的人。
直到他遇见那人,才体味什么是真正的欲火焚身,为何有人穷其一生只为求一个目的,至死方休。
那时他早已离了宫廷那方红尘泥潭,寻了一处山青水秀的小镇隐姓埋名。
想着改邪归正,挂了块“一品堂”的匾额便开起了医馆,本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美好医德,发扬家传医术。
不料几个月后便手痒起来又开始研制春药,既然都做出来了,怎么说也要有用武之地,于是兼职卖起了了春药,不想一时名声大噪。他本不愿向人透露姓名,也不知是谁开的头,便叫起他妙手回春。
这是对医者的最高荣誉奖,用在一个mài_chūn药的郎中头上,竟是再贴合形象不过,蓝熙欣然接受之,顺带将那匾额也换成了“妙手回春”,光明正大地卖起了春药。
他记得那一年的雨季特别漫长,九月中旬已有一丝凉意,那雨还是缠缠绵绵下个不停,拢了整个烟云的天里有种朦胧的错觉,那花树人影也就远了去,淡了红尘。
那朦胧的烟雨里行来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医馆的门,白底墨竹的伞面溅了跳跃的水珠,连成一片透明光影连绵而下,伞面下是一袭淡在雨里的青色袍子。
那伞遮住了面容,再是一收,露出一张温雅的脸,眉眼弯弯,笑意浅浅,好是一个书生模样。
身后丫鬟模样的女子也是生得标志,只是面容冰冷了些。
那人极是礼貌,行了行礼:“先生可是妙手回春?”
“正是。”
那人仔细看了他一眼,尔后笑曰:“倒与原先想的模样极是不同。”这句话似是自言自语,又似跟妙手回春道,也像是同身后那丫环说的。
妙手回春觉着有意思,好奇道:“公子想的可是什么模样?”
那人便笑得更开了,温润的书香气弥漫满屋:“原想会是个猥琐老头模样,不想竟是堂堂男子汉。”
这话怎么听也是调侃,不过一个mài_chūn药的,脸皮必然是要厚,妙手回春听了也只是淡淡一笑。
那人才道出来意:“在下前来买药,还请先生将好东西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