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消毒一边补充道:“你设计的方案很好,正好也有师兄在那边参加节目,梁志想去探探路。”
“为什幺不叫醒我?”她有些委屈,明明昨晚那样推心置腹,原以为可以就此并肩作战,面对所有风雨。
干净利落地剪短绷带,林云卿开始收拾手术器具:“他比较谨慎,不想你跟着一起去当没头苍蝇,可以理解。”
“我……”沈蔓想说,我有那幺没用吗?明明车票都买好了。
“更何况,”医生单手解开自己的口罩,一双清明的眼睛在无影灯的照射下格外透亮:“你在q市就没什幺想见的人?想做的事?”
胸口像被拳头重重砸到,沈蔓僵在手术台上,保持着侧身的姿势一动不动。咽了咽口水,方才言语道:“……你什幺意思?”
薄唇微微勾起,他笑得事不关己:“陈逸鑫,是吧?我对这人有印象。听梁志说,你诓人家去念q市国立大学,转身自己又跑去帝都?啧啧,真是要不得。”
沈蔓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她察觉自己忽略了男人们之间联盟的牢固性,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以后很可能就不是女王与后宫,而是被统治者与联合执政的关系了。
“去吧,难得回来一趟。”林云卿伸手扶起自己的病人,“伤口恢复得很好,别再耍性子,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斜睨了他一眼,沈蔓用表情昭显不屑:“谢谢了啊,大夫。”
那人竟恬不知耻地点点头:“救死扶伤,本职工作。”lt;/dlgt;
执政党vs其恕乎
执政党vs其恕乎
lt;dlgt;q市国立大学溯源于清末的洋务学堂,历经传承演变,成为天朝首批公办高等学府。
作为国内唯一没有用太祖题词作为校名、校园里依然供奉着“战犯”前校长雕像的大学,这里一直以来学术氛围浓烈、思想意识自由,是中东部的人才集兴之地。
沈蔓上辈子无数次从校门口的牌楼下走过,在这里度过了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结识了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
如今,再次走过青砖绿瓦的古风建筑,再次沐浴在母校的茵茵树影下,沈蔓心中感觉名副其实的“恍如隔世”。
图书馆的台阶,是她第一次遇见郑宇轩的地方。
贫困山区出来的男孩,高高瘦瘦得像根竹竿,满身抖抖就能掉出渣来的土气。却有双星辰般灿烂的眼睛,看向你的时候,仿若一整片银河。
多迷人啊,她想,如果能溺死在这一汪泓眸中。
那时候的沈蔓,还是外国语学院的高材生,整天踮着脚走来走去,根本不把这帮凡夫俗子看在眼里。即便瞧得起他们的容貌才学,却不觉得有谁配得上自己。
说起来,当年陈逸鑫曾也借着同学会的名头约过她几次,都被沈蔓籍由功课紧张推掉了。
回头想想,如果当时没有自持矜贵,命运是否就会走向截然不同的地方?
可惜,人生若只如初见。
如她记忆中一样,化学系男生宿舍也在图书馆背后的山坡上,与其他理科院系一起,占据着一栋破破烂烂的筒子楼。
无论轮回多少次,q市国立大学照顾女生的传统依旧没变,坚持男孩子天生就该多吃点苦、受点折磨,否则便当不起这男权社会的主流地位。
周日的傍晚,正是不会有课也不可能外出的时间,沈蔓径行走向了宿舍楼下的门卫室。
看门人居然还是前世那个醉醺醺的老大爷,通红的酒糟鼻、昏黄的死鱼眼,说起话来有气无力,看上去像个摆设。
但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眼角的精光与不自觉抿起的嘴唇,好像最善于伪装的猎手,将一切紧张隐藏在表面的慵懒之下。
上辈子沈蔓就听说过,无数自作聪明的女生欺负老大爷耳背眼瞎,根本不把他当回事,出入男生宿舍如入无人之境。最惨的结果是被辅导员、保卫处、校医院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抓奸在床,男生记大过,女生直接开除,闻之者无不唏嘘感慨。
所以说,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把村长不当干部。
犹记得郑宇轩那时候指点她,再小的人物也有脾性,再不起眼的岗位也有可能起到关键作用,凡事谨小慎微,除了自己累点,没有坏处。
是啊,自己累点,可连带着身边人也疲惫、厌倦,又算哪般?
放下思绪,她换上一副小女生的天真表情,礼貌地敲响了门卫室的窗户:“大爷?”
寿星眉抖了抖,老人依旧迷迷瞪瞪,眼皮很是用力地挑了挑,复又垂了下去。
沈蔓知道,对方这是在考验自己。如果此时偷懒,不登记直接溜进男生宿舍,等待着她的恐怕会是大麻烦。思及此,赶忙装作关心地补了句:“大爷,您又喝了几口啊?”
“三,三口。”老人颤颤巍巍地摆摆手,演技爆棚,好像真的醉了一样,咿咿呀呀地说道:“桃李春风一杯酒……”
“江湖夜雨十年灯。”沈蔓笑眯眯地接过话茬,“人生得意须尽欢,能喝是福气,对不对?”
上辈子和郑宇轩约会时,她无数次跟这位大爷打过照面,是故连口头禅也能信手拈来,一应一对得不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