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君绰是他十六年枯寂生命里,唯一开出来的一朵花。他在极低极低的尘埃里,喜欢着林君绰,仰慕着林君绰,崇拜着林君绰。
林君绰已经应了他,林君绰也喜欢他,他现在是林君绰的恋人了。
林君绰被林暮亭像狗啃一样亲着,在震惊于林暮亭主动亲他之后,实在是哭笑不得。他将浑身发颤的少年抱进怀里,手轻轻板正少年的头,一手扶着少年的后劲,慢慢地把主导权拿回来,以自己最大的耐心跟温柔来亲吻着怀里这个明显惴惴不安的孩子。
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亲吻。
林暮亭被喜欢极了的人抱在怀里,四面八方都是男人身上的淡淡的檀香味,男人搂着他的腰,一手固定他的头,把他牢牢地圈在怀里。虽然他心里总有些惶恐,却从男人身上感觉到了极大的安全感。
他沉浸在这个缱绻温柔,如泡在温泉水中舒缓惬意的亲吻里,浑身渐渐放松下来,双手抱着男人的脖子 ,将自己往男人怀里靠得跟近一些,连一丝一毫的距离也舍不得有。
唇上每一寸都被男人游弋,口腔里每一个角落都有了男人的气息,整个人不停地发抖激动,幸福得就像身处天堂一般。
此时此刻,他多希望时间就此停下。
他再也不用去想父母的事,实验班的事,林弘方的事等等,只在有林君绰的这方天地里。
等他被男人放开,迷迷糊糊地躺在男人怀里,听男人打趣他,“果然是小别胜新婚,我们暮暮都会投怀送抱了。”
林暮亭本就泛红的脸颊更是像烧了火一般,舌头像被猫给咬了,结结巴巴地道,“谁……..谁跟你新婚。”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林君绰有一下没一下地亲吻男孩的脸颊跟发丝,语气亲昵地在男孩耳边呢喃,“越人对着鄂君子唱此歌,鄂君子明白其意之后,立即便上前拥抱了越人,并将绣着花朵的被子盖到了越人的身上。从此以后,越人跟鄂君子便结了百年之好。我仿佛记得,有一个小坏蛋好像也跟我说过这句话,我现在好像就抱着这个小坏蛋,怎么就不是新婚呢?”
林暮亭被男人的不要脸羞得整个人都要冒烟了,乖巧地任由男人亲吻着,手却死死地抱着男人的腰,强迫自己抬头看着眼前儒雅清隽的男人,“先生,我真得……..我真得可以吗?”
他在最绝望最悲哀之时跟林君绰表明心意,是存了从此再也不跟林君绰往来的心,绝了自己对林君绰的奢望。
喜欢就像是野地里的杂草,自从在他心里生了根,就逐渐成长,长成一望无际的草原,长成苍天巨大的树木,让他抓住一切能够见到林君绰的机会,哪怕是跟林君绰说一句话,他都愿意付出一切。
他太明白,自己配不上林君绰。
可是在他最绝望之际,上天给了他最美的奖赏,这辈子最大的幸运,林君绰竟然没有拒绝他。
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一般。不,这些日子,比他做过最好最美最幸福的梦,还要幸福。
太过幸福的日子,让他心里随时随刻都在患得患失的边缘徘徊,害怕刹那间就会从梦里醒来。
“你为什么不可以呢?”林君绰静静地看着怀里的男孩,引导他表达出自己的情绪。
林暮亭眼眶泛酸,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紧紧抓着男人身上的米色棉麻上衣,心里忍不住地难过,“我……..我配不上你,我,我怕你不要我……..”
就像他妈妈说的,他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信心没有毅力一无是处的胆小鬼。就算是他以前成绩好的时候,他妈妈董佳宁还会夸舅舅家的表哥会洗碗洗衣服,多懂事听话。
他活了这么多年,就活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根本配不上林君绰。
男人微不可见地叹息了一声,拿出手帕给他擦眼泪,一手轻轻拍抚他的背脊,“怎么这么爱哭了。”
“我就是个爱哭鬼,你不要喜欢我了。”林暮亭本来就处在无限厌烦自己的情绪里,被林君绰这么一说,干脆自暴自弃起来,难过得不能自已,哭声越发大了。
第34章
经过这大半年的相处,林君绰早就对林暮亭的脾气个性一清二楚,更懂得这样的孩子绝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让他树立自信,改变这样的脾性。
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比亲自去经历一遍,更能让林暮亭了解什么是现实。
仅仅半个多小时后,林君绰就带着林暮亭来到了一座清朝时候大院子的停车场,院子的老板带着人已经等候在那里。
本该人来人往的停车场,林暮亭所见之处,竟然瞧不见一个人影,显然是清了场的。
这处会所的老板是一个身材高挑,长着一双桃花眼,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的男人,看不出来年纪,但明显很年轻。
林暮亭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阶层的人,跟在林君绰身后,安静极了地弱化自己的存在感。
男人邱谦然亲自替林君绰开了门,瞧着林君绰只是随意穿了一套高定西装,外套上的袖口都是原装,再联想到方才林君绰的一通电话,便知林君绰定是临时起意要来的。他绽开一个别有意味的笑容,“咱们林少爷今儿大驾光临,可真是稀客啊。”
他跟林君绰是大学时候的同学,关系一直很好。不过他生性-爱玩爱闹,林君绰竟然能够跟他投了脾气,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