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辞揪下一块面包送到任思凯嘴边,“帮我尝尝好不好吃。”
任思凯张嘴,吃面包的时候嘴唇不小心碰到了宋辞的手指,顿时像触了电一般。
宋辞忽略指尖的异样感受,问:“好吃吗?”
“好吃。”任思凯一边咀嚼一边笑着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包。”
宋辞低头咬了一口面包,确实松软香甜,十分可口。
两个人沿着林荫道向前走。
宋辞问:“这两天怎么没看到你骑车?”
任思凯苦着脸说:“我妈担心我骑车疯跑,所以把车没收了。”
宋辞说:“骑车太热了,坐车也挺好的。”
任思凯笑着说:“你说的都对。”
宋辞无奈一笑,说:“傻瓜。”
一句傻瓜,却让任思凯登时心花怒放。
他真就是一个傻瓜,只属于宋辞一个人的傻瓜。
不到十分钟,两个人一起走到肯德基。
宋辞上楼换工装。
任思凯去排队买了一份早餐,然后找了一个显眼的地方坐下来,这样宋辞在大厅走动的时候他一抬头就能看到他。
宋辞换好工装,下楼刷卡上班。
在十点钟之前大厅只有他一个人。
擦桌子,扫地,拖地,清理洗手间,收餐盘,不时还要帮顾客跑腿拿纸巾和番茄酱,宋辞忙得脚不点地。
任思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宋辞这么辛苦,他特别想帮忙,可又不想惹宋辞不高兴,只能干坐着。
作业就摊开在面前,可任思凯看都没看一眼,视线片刻都没从宋辞身上离开过。
即便是穿着难看的肯德基工装,宋辞依旧是闪闪发光的,衬得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任思凯的神经。
任思凯承认,宋辞让他迷恋,随着相处的时间越久,这份迷恋就越深重,已经到了让他害怕的地步。只是短短几个月,宋辞已经在他心里长成了一株参天大树,根须深深扎进了他的血肉骨髓里。宋辞不费吹灰之力的完全占领了他,他满眼满心全是宋辞,全然没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