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盛骄阳小声辩驳,“快放开我,你弄湿我了。”
“我弄湿你了……”林恕故意顿了顿,“这句话很有歧义啊。”
盛骄阳疑惑抬头,不解的问:“什么歧义?我的意思是,你身上的水弄湿了我的衣服。”
他的眼神澄明清澈,一丝杂质也没有,看得林恕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已经提到嗓子眼儿的荤话又重新咽了回去。
他有点儿搞不懂盛骄阳了。
说他骚,却透着纯;说他纯,却又不时透出一股子勾人的骚劲。
在盛骄阳面前,他已经好几次做出反常的事来。
林恕隐约觉得,如果今天晚上就这么放他回去的话,自己一定会后悔的。
不顾盛骄阳的反抗,林恕臂上微微用力,就把他抱离了地面。又是一个轻巧的转身,两个人已经站在了花洒下,一个赤-身-裸-体,一个穿戴整齐。
没等盛骄阳反应过来,温热的水已经兜头淋下来。
“啊!”盛骄阳惊叫一声,“你做什么?”
林恕缠在他腰上的手不动声色的爬上去,手势纯熟的解他衬衫的扣子,“我要和你洗鸳鸯浴。”
他说的是“我要”,而不是“我想”,温柔而又强势。
盛骄阳知道,他根本没有反驳的立场。
就像一只漂亮的宠物,不能仗着主人的宠爱就为所欲为。更何况,盛骄阳根本不知道林恕现在对他抱持着怎样的态度。
所以,盛骄阳只是乖乖站在水下,任林恕善解人衣的剥掉他的白衬衫,牛仔裤,内裤。
浴室里的灯光要比卧室明亮许多,让林恕能够更加清楚的欣赏盛骄阳的身体。
不得不说,造物主是极其偏心的。
林恕从未成年起就游历花丛,到如今已至而立之年,谈不上阅人无数,但也算得上是身经百战了。或妩-媚,或清纯,或端庄,或放-荡,什么款的没有见过。
可是,面对着盛骄阳的身体,他一时竟挑不出瑕疵来。
所有的一切,都恰到好处。不过分强壮,也不过分瘦弱。不十分高挑,但也不显得娇小。
总归,还是那四个字:恰到好处。
林恕非常满意自己所看到的,默默的在心里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
盛骄阳被他看得尴尬极了,比刚才在床上还要尴尬,直想找个角落藏起来。
可是,周围除了光秃秃的毛玻璃,就是冰冷坚硬的大理石墙面,根本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