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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哟,有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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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权重在望的大魏相国司马昭定睛一看,来将却是一只肥硕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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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莫名觉得眼熟,等想起这是刘禅跟他去打猎时抓来,养在安乐公府的那一只时,司马昭大吃一惊:
这兔子,已经胖得快跟小狗一般大了,居然还没吃掉!
(子上你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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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公嗣……你出来打仗怎么还带着这玩意儿?“
司马昭又捏刘禅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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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它【刘禅】。”这一位笑眯眯地答非所问。
“准备把它放生到蜀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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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哪儿有给宠物取自己名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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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一怔,苦笑起来:
“你这个人呀……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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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然暗暗替刘禅感到难过的同时,司马昭埋头,轻轻吻上怀中人的额头。
这一次,刘禅闭上眼,微微向上迎送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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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注目!作者是军事白痴!地理白痴!历史白痴!
对,她本质上就是一个白痴!只是随手敲键盘!抄地图上的地名!根本跟猴子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如果大家意识到
“为什么要从洛阳到长安”
“为什么要亲征”
“谁留守洛阳”
“这么长途跋涉,军队的日程计算好像不对啊”
“跟历史时间轴已经完全对不上了“
”这是准备胡跑到哪里”……
别怪作者。欢迎给作者科普捉虫!
☆、锦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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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姬来到永宁军营调动星彩时,立刻就从人群中认出了她的身影。
明艳生威,英姿勃发。这两个词倒像是为她定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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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牵马归来,身披银甲,头上颤动的小白绒球衬着她严肃的脸,不由把王元姬逗笑了。
“星彩将军。“
“元姬大人。“
两人相视一笑。王元姬脖子上佩戴的星彩所送的玉石赫然美润。原本尴尬的相逢,因为是她们俩,反而倒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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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明来意并不难。而星彩的反应,与元姬猜想的并无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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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说过,我不在乎天下,不在乎替哪方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