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你说友谊比爱情重要,为什么当你身陷爱的沼泽,便遗忘我。
我想就这么淡淡的,开始讲这个故事。
新世纪的第十年,我从初中毕业,穿上了比初中校服更土的高中校服。抚顺十二中,单单看大写字母缩写,想到的比笑话还搞笑的词语是“抚顺市儿子”。
分班报到那天,学校正门上挂着鲜艳的条幅,欢迎新生的宋体。
我从教学楼东边的外墙走到西边的食堂门口,在高一十二班的学生名单上找到了自己。
从初三开始,我就立志要学文,很多男生都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对政史地抱有奥特曼要打小怪兽一样的热情。
我随着晚潮一样的人群漫不经心的逛着,寻找高一十二班的教室。走进教室,面对着各款女生的好奇目光,漠然走向最后一排,却发现我的那张桌子没有配套的凳子。我只好站着,然后从头开始扫描新同学。
目光流转,到教室左角的座位。那个少年穿绿格子衬衫,深墨色运动裤,脚上踩着一双粉色的板鞋。第一次见面的友善笑容在他脸上显得是那么真实又亲切,实话说,我曾经接触过的男生都没有他这么清澈的外表。
我静默的站在后面,听着讲台上班主任四溢的讲演,眼却不自觉的飘向那个少年。
我总是不能自然而然的融入到一个全新陌生的环境中,并自然而然的与别人搭讪聊天。就像扩散现象,气体的扩散很快,固体的扩散很慢,但偏偏我就是那个固体。
那少年在放学铃声回荡在校园上空时,走到我身边,给我一个春末夏初时明媚阳光一样的微笑。“你家在哪啊?”
就像森林里出现了一抹霞光,把酣睡中的熊叫醒。他的声音以空气作为介质传入我的耳腔,我回答他:“河的东边。”
他点点头,继续冲着我笑,一个一直在笑的人,是不是没有悲伤呢。“顺路哦,我们一起回家吧。”
我觉得这就是一段难得友谊的开始了吧,就在他说过那句话以后,我开始幻想以后我们在一起的三年时光。我们会在圣诞一起去繁华的商业街,踏着雪奔跑在霓虹光影之间,然后并肩走在厚厚的雪地上,踩出一排排整齐的脚印。我们会在放学后回家的路上,对着夜空大声唱属于我们的歌。他会握起一个雪团,在不经意间从背后偷袭我,而我则会转过头去,将他绊倒在雪地里,回赠给他更大的雪团。
后来啊,当我跟他讲起第一次的见面时,他用不可思议的语调说:“第一次见面,我对你的印象特不好,觉得你就是那种把什么都不当回事,一个粗线条的人。”
那天,我穿无袖背心和牛仔短裤,脚上一双沙滩凉鞋,背着黑色的小包,像个刚从海边回来的旅人。
他会用调侃似的语气问我:“马尔代夫和海南,你更喜欢哪儿啊?”
我呵呵一笑,回答他:“我更喜欢大连。”
可当我回忆起初遇,慢慢流淌出的都是他的笑和温软声线交织在一起的奇妙场景,像是天空可以给云朵一个舞台一样,他能给我一个希望,让我可以走完这三年布满荆棘的路。
他慢慢和我熟识起来,渐渐了解我,并重新给我一个定义。他说:“你就是配硫酸铜用的蒸馏水。”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是蒸馏水。
他给我讲,“硫酸铜遇水变色,你就是拥有那种能力的人。”
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了什么改变,或许是我改变了别人。会编故事的人,都拥有一颗透明细腻的心脏,可以用文字来感动别人。
哦,原来是这样,我告诉过他,我是写小说的,并且在青春杂志上发了几篇文。
在那段与外界失去联系的军训日子里,唯一两次大型娱乐活动,一次露天电影,另一次篝火晚会。篝火晚会却因为下雨取消了。
露天电影夜,他给我讲起了有关他的过去,我想不到,他会把那么悲伤的故事,讲得如此的平淡。还记得第一次问他要手机号码时,他不给,当时我觉得这个人就蛮特别的。可是后来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归属地是杭州,如果给他打电话,就是每分钟六角钱的长途费用。
“为什么不换一个抚顺的号呢?”我问。
“因为,我怕她找不到我了。”他回答,轻浅的语气,像是候鸟迁徙之初在天际划出的长长的云。
两年前,他初三,准备考中国美院附中。去了杭州,在江南的温润空气里悠然了两个月,可悲剧的是,专业课第一,文化课成绩却差了珠穆朗玛那么高,东非大裂谷那么深。
为什么?很平常的原因,因为他遇到了她。
时至今日,他和我谈起她时,眼里总泛着江南丝雨一般的薄伤。遇见,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考前班的教室里,他在考前班开学一周以后做为插班生走进那个教室,他是带着梦想去的,匆忙的日子里,他也没感觉到疲惫。
头发长长,邋遢的流浪汉样子。可他的硬件好啊,五官精致得像漫画主人公,这么好的硬件条件又搭配上时而阳光,时而忧郁的软件性格,就算是在街边捡垃圾,也会像犀利哥一样红起来吧。
刚开始时,她很执着的喜欢他,可是他却没有给她任何形式的回报,哪怕是一句简单的谢谢。她并不是暗恋,是光明正大的对他说喜欢。
她送他巧克力,他收下,然后女孩的脸上绽放一朵微笑。可是转身,当女孩离开时,他把那盒精致的巧克力,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