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白色的保温桶,她意味深长地瞥了沈陆嘉一眼。
“这是我母亲托晏小姐顺路带过来的,沙参玉竹老鸭汤,清火润肺的。我让岑特助去拿碗,我们几个人分掉吧。”
晏修明当然明白沈陆嘉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她轻轻捏紧了手指,这个女人和沈陆嘉的关系应该不一般吧。只是沈陆嘉竟然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不能不叫她讶异。又联想起先前陆若薷对她的态度,晏修明悄悄低头勾起了唇角。那个独脚妇人,倒是打得好算盘。分明是自己急了,却把她派来做马前卒。成了,她未必能收获眼前这个男人;败了,也不过是她不堪大用而已,而陆若薷自己却不用付出半点代价。天下哪有这等的好事,既然要我帮你将儿子扯回轨道,自然你我就要绑在一辆战车上。只是一个瞬间,晏修明的脑子里已经飞快地转过了无数念头。
她对沈陆嘉,当然还谈不上爱,他只是一个合乎她的理想的、适合她的男人罢了。他的涵养学识经济基础社会地位包括长相,无一不是上上之选。她已经二十六了,还有她的身份,由不得她再挑挑拣拣的蹉跎下去。晏修明在心底拿定了主意。
矜持地一笑,晏修明视线缓缓滑过两人,然后停在了沈陆嘉的脸上:“沈大哥,小姐和你可真相配,沈伯母和我聊天时还提到你的终身大事叫她好生悬心,你也该早点把小姐带回去给伯母瞧瞧啊,好让她把心放进肚子里。”说完她打开手袋,小心地取出那只金丝种的翡翠镯头,背对着伍媚轻轻放在桌上,悄声道:“这个我留着就不合适了,沈大哥你拿回去吧。”
沈陆嘉背后是一溜儿胡桃木的文件橱,上面嵌着大块的长方形玻璃。玻璃里反射出晏修明的一举一动。伍媚挑了挑半边唇角,从沙发上起了身,施施然走到晏修明的身旁时,她忽然抬起右手,拢了拢耳边的发丝。
她右手虎口的那粒朱砂痣就这样直愣愣地闯进晏修明的视野当中。晏修明顿时觉得仿佛被闷棍迎面砸中。那红痣慢慢变大,最后几乎布满了她的整个视网膜,仿佛是一*红太阳,又像是一滩血迹。
伍媚倚在办公桌的边沿,瞧了瞧桌上的翡翠,凭着绝佳的记忆力,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陆若薷腕上带的那件老坑种,她去沈家吊唁那天见过的。随手拿起镯子,伍媚把玩了一阵,笑道:“这个镯头挺像佳士得前一阵拍掉的那个,我看报纸上说晏小姐月中在香港演出,沈陆嘉,这不会是你托晏小姐从香港带回来给我的吧?”她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尤其是那一丝隐隐流露的全天下男人都偏爱的“弱女看英雄”的眼光,叫素来果断的沈陆嘉第一回迟疑了。
在她亮晶晶的眼神下难道他还能说的出“不“字吗?或者说他能坦白告诉她这是他的母亲送给晏修明的吗?更何况这个镯子本来就是黄时樱留给陆若薷的,放在晏修明那里实在不妥。他大可以在颜霁那里挑一个价值相当的,重新送给晏家小姐。抱歉地看了一眼晏修明,沈陆嘉默认了。
伍媚五指撮起,喜笑颜开地将镯头利索地套上了自己的右手手腕。她当然知道那是婆婆给心目中儿媳的见面礼,可是那又怎样,谁叫晏修明立志要在沈陆嘉面前要扮作贤良淑德的模样。她的嘴巴没被塞核桃,也没有枪抵着她的背心,她大可以当面说穿真相。
可是晏修明没有这么干,她当然不会,谁叫她要脸。这个世界上,要脸的人永远都不是不要脸的人的对手。
晏修明直勾勾地盯着伍媚,这样的人会是晏夷光吗?晏修明不敢相信。她仔仔细细地在伍媚的脸上看来看去,似乎想要找到一些属于晏夷光的痕迹,眼睛很像,又不太像,还有鼻子和嘴巴,似乎也很像。机会难得,她一定要好好试她一试。
“小姐是在法国长大的吗?可有中文名字?”晏修明问得轻松,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她的掌心里全是湿乎乎的汗。
“我叫伍媚。”伍媚随口应道,只是专心地盘转着手腕上的镯子,那神情看在晏修明眼里,简直就像小家女捞到户头。略略放下一分担心的晏修明又开了口:“这个名字好。伍小姐虎口上的朱砂小痣和翡翠镯子倒是相映成趣,沈大哥你说是不是?”
沈陆嘉却觉得有些古怪,那个镯子,外头连包装都没有,怎么可能是托人买的礼物?伍媚刚才分明是睁着眼睛扯谎。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何况在剧院遇到的那次,她似乎提到晏修明是她的偶像?难道她知道这个镯子的来历,这才见不得落在别的女人手里?似乎只有这样才讲得通。沉浸于自己的思绪当中的沈陆嘉哪里注意得到晏修明说了什么,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
伍媚将手举着看了看,笑道:“你说这个啊,生下来就有。什么朱砂痣,不过是血管瘤罢了。”
听到血管瘤三个字时,沈陆嘉才回过神来,他紧张地看住伍媚:“什么血管瘤?”
“没事儿,这种凸出的红色痣在医学上又叫血管瘤。”伍媚轻描淡写。
“沈大哥和伍小姐之间的感情真叫人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