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把墨镜戴好,面有难色地咬着嘴唇,苏晨立刻拉着司马知南快步离开,而原本已经蠢蠢欲动的人群见她们一动作,就立刻涌上来追赶在她们身后。
苏晨在加拿大最大的乐趣就是跑步,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购置跑步机,所以虽然她这一星期一直宅在家里,但还是坚持每天慢跑一小时。
被人追着跑是她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她觉得刺激极了。
司马知南虽然是被人追着跑惯了,但是今天她穿着高跟鞋,基本上都是苏晨拽着她跑的,刚跑过街角,她赶忙跟苏晨说:“我的车,转弯。”
后面跟着的人在拐了个弯以后,就看不见司马知南她们的背影了,脸上都是失望的表情。
苏晨透过茶色车窗看向车外,她笑了笑,回头调侃司马知南,“都有那么多fa了,怎么会不好?给我照几张相、签几个名,让我赚点零用钱吧,我才刚回来,还是无业游民一个呢。”
司马知南恨恨地戳了她笑着的脸颊一下,“十年不跟我联系,回来了也没给我带伴手礼,还想占我便宜,我戳死你。”
苏晨跟她笑着打闹了一阵子,两人总算累了,瘫在车椅上。
“明天在欢场开y,你来吗?”
司马知南恶狠狠地说:“你敢不请我试试看!”
苏晨嘻嘻傻笑,司马知南看着她的傻样,忍不住又戳了她的脸颊一下,小声地抱怨,“也不早点通知我,没有做发型,也没有挑礼服。”
正在开车的男人在照后镜里看了看司马知南,“,你明天有一整天的通告。”
司马知南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车厢里的气氛一下子沉了下来,一时场面尴尬。
苏晨看了看脸色不善的司马知南,岔开了话题,“知南,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会进了娱乐圈呢,你是香港人,肯定是在香港出道的吧?你在台湾都有那么多fa了,那在香港肯定是红透半边天了,恭喜啊。”
可司马知南脸上没有一点喜色,她只是摇摇头,“我是在台湾出道的,哎,别光说我了,说一说你吧,国外的求学之路如何,有趣吗?”
苏晨也没有强求,顺着她的话题而下,“哪有什么有趣不有趣的,说穿了不就是换一种语言说话而已,不过我那时候悲惨了一点,用了好长的一段时间才适应。
我有一次特别糟糕的经历,那边的公车都是按时刻表入站,精确得不得了,过了那个时间点,公车就会开走了,假如说你不好运,迟到了一分钟,那就意味着你要等上一段时间,下一班车才会进站,而那里冬天又特别冷,周围全都结冰了,风就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痛死了。
那一次正好是在冬天,我的导师突然要我赶回校,说有急事,我就赶紧出门啦,因为穿了好多衣服,整个人都好重,走到车站我都累个半死了,然后一看手表,完蛋了,迟到了一分钟……”
司马知南一脸惊讶,“哇,那怎么办?”
苏晨笑笑,“能怎么办?就等罗,结果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就发烧了,烧到四十度,差点就挂掉回不来了。”
她的语气风轻云淡,完全没有她话中的惊险,但司马知南感受到了她的不容易,再看她脸上淡淡的笑容,一时心里更不是滋味。
“既然那么艰难,为什么不回来?”
苏晨还是淡淡地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叹气。
“你去的是哪里?”司马知南问。
“蒙特娄,嗯,你们粤语的译法好像是……满地可。”
司马知南脸色变了变,“加拿大?”
苏晨没有说话,点点头。
司马知南认真看着她的神情,犹豫了一阵,终是忍不住有点试探地问她,“你……有跟顾瑾言联系吗?”
苏晨有点错愕,“没,怎么了?”
“为什么?”
苏晨把头靠在了椅背上,闭上眼睛没有回答。
“那他知道你回来了吗?”
“我不知道。”苏晨闭着眼睛没有睁开,“我好像有点困了,先睡一下,到我家就叫我一下吧。”
司马知南的嘴唇蠕动了一下,像是犹豫着要不要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幽幽地说了,“你知道吗,那时候他到处问你的联络方式,用尽办法都找不到你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失魂落魄……认识他那么多年,至今为止,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他这么失常,你知道的,他有多注重仪态……”
欢场不愧是被城中名流追捧的地方,装潢低调却优雅别致,场内最多的装饰材料并不是亮晶晶的那一类,而是以木材为多,可是行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木材都是上等的柚木,真的就是低调的奢华,至于配套设施和服务方面就更是一流了,难怪名流们会以成为欢场会员来彰显自己的时尚品味。
其实欢场算是个新兴起的地方,苏晨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虽然苏黎对外宴请宾客时,用的是帮小妹洗尘的名义,但出席这次宴会的世家名流都心知肚明,这摆明了就是告诉他们,他苏家在外求学的唯一千金已至适婚之龄,而今回城,城中世家子各凭本事追求,他苏黎给得起嫁妆。
苏家是城中地位不可动摇的制片公司之一,在娱乐圈可谓是呼风唤雨,近年来,第七、第八艺术迅猛地发展,使得苏家毅然成为了城中新贵们想要抱大腿的对象,因而今天到场的人已经远不只有城中世家了,连娱乐圈的明星、八卦周刊的狗仔队也都在其中。
苏晨没料到她哥给她办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