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的小季同志舔了舔嘴唇,“我又不是小孩,滚蛋!”
真是用完就丢,霍严在他的额头上弹了一下,这才换衣服出去。
霍土豪走了,季函煜躺在床上看书,不知不觉就到中午。
撑着酸软的老腰下地,季函煜找到手机,给郝平打了一个电话。
好久没有看到那货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五环的出租屋早就退了,也不知道郝平现在住哪儿。
郝平今天正好休假,接到季函煜的电话很高兴,直吵着要请季哥吃饭。
季函煜挠了挠脖子,“那就去吃西餐吧。”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吃番茄意面。
两人越好时间,地点定在王府井大街。
因为上次的事儿,霍严严令禁止小季同志开车,季函煜只能打车,要不然就找代驾。
打车来到王府井附近,季函煜想着吃完饭去医院看看,不知道季威恢复的怎么样,酒这种东西,以后可不能让他再喝了。
郝平今天穿的十分显眼,远远就看到他鹤立鸡群的站着。
正是秋老虎的时候,穿的这么郑重,就不怕中暑吗?
季函煜走过去,拍了拍装酷那人的肩膀,调侃道:“我说你怎么了,大热天穿成这样?”
“我不热。”郝平一边抹汗,一边说道。
路上,季函煜才知道原因,原来这货当上了销售经理,自认为步入了白领的门槛,自然要打扮一番。
平时他也不这么穿,不过今天见季哥,当然要容重一点了。
看郝平热成这副熊德行,季函煜让出租车司机再看快点儿。
来到西餐厅就好了,里面有空调。
一坐下,郝平就把西装外套脱了。
季函煜笑着看看向他,“其实你光穿里面的衬衫,在配一条西裤,这样也很正式。”不用非穿厚实的西装外套。
郝平挠了挠脑袋,又闹笑话。
点完餐后,季函煜和郝平又要了一瓶红酒。
别说,虽然郝平晃酒的姿势还很生硬,不过派头已经上来了。
不愧是当了经理的人!
“季哥,你最近在忙什么?”郝平放下红酒杯,自打季哥从岛国回来后,除了打电话让他收手,再没有其他联系。
季函煜说了一下过段时间的实践课,现在正在筹备。
对于大学的生活,郝平一直很向往,可惜他没有学习的天赋。
不过就算没上过大学,他同样领导了一群大学生。
现在大学生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街边卖红薯的小哥儿就是大学生,据说成绩还不错,结果毕业还不是练摊。
社会上优胜劣汰,考验的是一个人的适应能力。
若是你有本事,小学没毕业,依旧能当大老板。
两人随意聊着,季函煜知道郝平现在的工作很不错,而且是他自己打拼出来的。
从一个小小的送货司机,爬到销售经理这个位子,可不是一年两年就能成功的。
想来,郝平也付出了同等的辛苦,当然,也有云祁参杂其中。
“你现在住哪儿,要不要去四合院,那里可给你留着房间呢!”季函煜吃着番茄意面,酸甜的口感打开味蕾,享受般的眯起猫眼,突然感觉人生圆满了。
“嘿嘿,房间给我留着,不过我现在租了一套精装公寓,离公司很近,等老板给我配车后,我就搬到四合院。”郝平嬉皮笑脸的说道。
这才是那个季函煜认识的郝平,而不是穿着西服装着逼。
享用餐后甜点的时候,季函煜提到一会儿要去医院。
听到季哥上医院,郝平吓了一跳,“身体怎么了吗?”
看到郝平担心的样子,季函煜安抚一笑,“我没事儿,是我父亲住院了。”
“季叔叔?”郝平眨了眨眼睛。
“嗯。”季函煜用叉子扎了一块水晶梨,怎么听着这声‘季叔叔’如此别扭。
郝平马上询问季父的病情,却见到季哥一副含糊其辞的样子。
“不会是患了什么绝症吧?”不怪郝平乱想,主意是季函煜的表情,太让人深思了。
“咳咳,说什么呢,就是一场小车祸。”季函煜有些尴尬的道:“过几天就能出院了。”
知道没什么大事儿,郝平这才松口气,随即恶狠狠的道:“谁伤的季叔,我去打断他一条腿!”
“滚蛋,是我开车不小心撞的。”季函煜瞪了郝平一眼,装什么凶狠,就他还打断别人一条腿,送条腿还差不多!
“啊!”郝平愣住了,难道季叔是后爸,所以季哥才会开车撞他?
未免郝平天马行空的乱想,季函煜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他。
郝平听的嘴巴大张,一方面恭喜季哥成为鉴定师,另一方面咂舌出个车祸,都能撞出个亲爹。
既然知道了季哥的父亲住院,郝平当然要去看望,顺便在医院门口买了一些水果拎上去,第一次拜访,总不能空手。
季函煜没阻拦,虽然病房里并不缺这些东西。
来到住院部,一进病房,就看到抱着笔记本电脑的季威。
这是季威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乃是霍土豪派人取给他的。
“函煜来了。”听到动静,季威看向来人。
“嗯。”季函煜还是不习惯叫他父亲。
好在季威不是那种矫情的人,就算他一辈子叫不出口,血缘关系也不会因此改变。
“季叔叔。”郝平把水果放下,看向病床上的人,跟季哥果真有三份相似。
季函煜把郝平介绍给便宜父亲。